发布日期:2024-07-03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案例一:2024年3月28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爱心医药有限公司儒林店存在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留存、冒用参保人员医保凭证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条第七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967元,处违约金3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2024年3月1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金坛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医药商场店存在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八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443.97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三:2024年3月14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金坛新千秋大药房有限公司虹桥一店存在药师审方不规范,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987.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四:2024年3月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金坛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颐和药店存在药品比对或上传错误;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八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2109.16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五:2024年3月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坛九安店存在药师审方不规范,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0434.75元,处违约金2086.95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六:2024年3月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金坛新千秋大药房有限公司河西店存在药师审方不规范,超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售药;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351.31元,处违约金2470.26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七:2024年3月26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区西城街道北门社区卫生服务站存在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第六十条第八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05.35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八:2024年4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坛万参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2.0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九:2024年4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万仁大药房有限公司金坛碧水华庭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82.91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2024年4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恒泰人民(江苏)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金坛玫瑰园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271.4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一:2024年4月2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正大医药有限公司金坛永兴分公司存在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317.33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二:2024年4月2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百姓大药房有限公司金海店存在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售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四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15.15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三:2024年4月22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与善仁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第六十条第七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7498.5元,处违约金3499.7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四:2024年4月2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金湖路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27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五:2024年4月2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居善地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36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六:2024年4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心善渊分店存在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第六十条第七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6101.5元,处违约金3220.3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七:2024年4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上善大药房有限公司正善治分店存在药品进销存数目不符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五十九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672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八:2024年5月1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天安花园店存在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条第七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887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十九:2024年5月13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爱心医药有限公司水北分公司存在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条第七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668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十:2024年5月9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方正医药有限公司金坛苏云店存在刷卡上传数据与实际销售品种不符,以药换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条第七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363元,处违约金2000元,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