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案例1: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市健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横林顺通路分公司存在串换药品的行为,涉及违规费用310.26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项以及第四十条“定点医药机构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按照本条规定处理。”的规定,对常州市健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横林顺通路分公司作出如下处理:责令退回损失的医疗保障基金310.26元,处造成医保基金损失金额2倍罚款620.52元,并暂停医保结算六个月。
案例2:经开区医保分局根据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江苏省医疗保障智能监管数据审核结果发现,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卫生院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药品目录》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涉及违规费用5568.94元;2.重复收费,涉及违规费用703元;3.超标准收费,涉及违规费用16257.8元;4.重复开药,涉及违规费用488.74元;5.低指征入院,涉及违规费用436.28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1项、第2项,第六十六条第1项、第4项、第6项,第六十八条第二款,以及《关于印发<常州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医保待遇类稽核业务流程(试行)>的通知》(常医险管〔2023〕2号)的规定,对常州市武进区横山桥镇卫生院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23454.76元,处违约金10000元。
案例3: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横山桥净慧护理院存在以下问题:1、工作人员无相关岗位资格证开展“低频脉冲电治疗”“灸法”项目,涉及违规费用1.22万元;2、“气压治疗”项目操作流程不规范;3、开展“低频脉冲电治疗”使用的耗材“电极片”无库存、且无进销存记录;4、医生张军存在多点执业的情况;5、护理级别不合理;6、存在个别病人“Ⅱ级护理”费用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循医保、卫健、中医药、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有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1项、第7项和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横山桥净慧护理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12.53万元,处违约金2.506万元。
案例4: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横林净慧护理院存在以下问题:1、“氧气吸入”套用标准收费,涉及违规费用5.76万元;2、工作人员无相关岗位资格证开展“中频脉冲电治疗”“灸法”项目,涉及违规费用6.77万元;3、“气压治疗”项目操作流程不规范;4、医生张军存在多点执业的情况;5、护理级别不合理;6、存在个别病人“Ⅱ级护理”费用天数大于住院天数,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循医保、卫健、中医药、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有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1项、第7项和第六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横林净慧护理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1.22万元,处违约金0.244万元。
案例5:2024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经开区医保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常州惠民医疗门诊部存在以下问题:1、编码比对错误,将中医刮痧(014100000170000)比对为中医药线引流(014100000160000),未涉及医保基金额外支出;2、超标准收费,中药贴敷单次结算超21次,涉及违规金额1.94万元,该单位上述行为违反了《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九条,乙方应严格遵循医保、卫健、中医药、市场监管(药品监管)等部门有关规定,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合规收费的规定,根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1项、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1项、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常州惠民医疗门诊部作出如下处理:追回违规费用1.94万元,处违约金0.4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