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26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案例一:2024年11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存在未按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药品目录》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用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41624.93元,处违约金8282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二:2024年11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区直溪中心卫生院存在未按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药品目录》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用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15572.49元,处违约金2856.71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三:2024年11月7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区第二人民医院存在未按药品说明书适应症、《药品目录》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违反药品限量(品种)管理规定超量(品种)用药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的医保基金7504.28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四:2024年11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第一人民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6912.43元,处违约金9382.49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五:2024年11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区中医医院存在挂床住院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863.94元,处违约金4172.8元,责令限期整改。
案例六:2024年11月25日,常州市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金坛分中心在日常稽核过程中,发现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卫生院存在挂床住院的问题,依据《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2023版)》第六十六条第六款之规定,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83.19元,处违约金1000元,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