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02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进一步推进新北区长期护理保险住院医疗护理政策落地,保障相关参保人员的待遇享受,督促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做好相关工作,2月27日下午,新北分中心召开工作推进会,分中心主任、长护险受托机构工作人员及辖区内14家机构负责人参加。
会上,首先由分中心主任解读了《关于完善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通知》(常政办发【2023】50号)、《关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机构住院护理相关政策的处理口径》2份文件,就保障待遇享受目前阶段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受托机构负责人对该政策落地医保系统、长护险系统的操作进行了详细说明;会上经办机构、受托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还就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困难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
最后,分中心主任强调:“长期护理保险中重度失能人员在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专护病房住院期间,符合长期护理保险基本生活照料服务范围的费用,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这一政策为专护病房住院失能人员减轻了护理负担,各定点医疗机构一是要做好政策宣传,特别是目前存量病人的处理以及后续增量病人的宣传和告知书的签字确认;二是要优化服务,做好护理服务形式信息确认变更表的帮代办服务;三是妥善解决后续工作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让长护险的好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