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3-22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协同参与,自觉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益,市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联合开展2023年度DRG绩效评价工作。
近期,市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成立市DRG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别对德安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三院、市肿瘤医院进行DRG绩效评价现场检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围绕近年来DRG付费实际开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等进行了重点汇报,市DRG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相关的DRG绩效评价核心指标进行了具体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给予处理建议,同时通报了近两年DRG基金监管处理情况,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加强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通过此次DRG绩效评价,促进各定点医疗机构围绕“控成本、调结构、优质量”加强院内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安全质量,为参保群众提供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