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5-14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关于完善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定点机构管理措施的通知》(常医保服务〔2024〕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定点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常医险管〔2024〕10号)等文件规定,更好地衔接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相关管理工作,5月11日,市医保中心在政务服务中心一号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常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机构业务培训会议,中心相关科室、各结算区经办机构、受托机构和全市定点居家上门机构、定点辅具租赁机构12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首先由市中心医药服务科对文件进行了全面解读,明确定点居家上门机构、定点辅具租赁机构服务站点单独申请定点、从业人员资质梳理及机构补充材料申报的各项注意事项及经办机构审核要点。接着市中心社商合作科对长护险服务站点实体化后居家上门服务机构、定点辅具租赁机构参保人员机构迁移变更操作及工作流程进行指导。最后还进行了现场答疑,对定点机构在申报过程中产生的疑问进行逐一解答。
下一步,根据各定点居家上门机构、辅具租赁机构的申报材料,各结算区经办机构将严格审核,做好服务站点申请单独定点、从业人员资质梳理工作,确保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