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医保动态 > 内容

常州市医保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医保付费情况通报暨2024年上半年医保付费座谈会

发布日期:2024-07-29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7月26日下午,常州市医保局组织召开2023年度医保付费情况通报暨2024年上半年医保付费座谈会。市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文荣参加会议并讲话,副局长彭伟中主持会议。市医保局、财政局、卫健委领导及相关处室负责同志,辖市(区)医保部门负责同志,市医保中心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18家定点医药机构分管领导及医保负责人参会。

会议通报了我市DRG支付方式改革以来运行成效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市级统筹以来全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2023年度医保清算情况及2024年上半年付费情况、2023年度及2024年上半年基金监管情况、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整体运行情况。市一院、市七院、溧阳人民医院、德安医院、人寿天药店等5家医药机构代表围绕参与改革协同推进情况、对DRG支付方式改革的意见建议及医保付费监管等内容作了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医保、财政、卫健三部门紧密合作,医药机构同向发力,持续推动支付方式改革走向纵深,更好实现政府、医院、患者、市场等多方共赢。一是要强化基金收支管理,医药机构作为医保基金使用的主体,要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合理使用基金。二是要强化基金监管,明确基金监管“五个责任主体”(医保行政部门监管责任、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做实“五方面常态化监管”(飞行检查、专项整治、日常监管、智能监控、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医保骗保问题整治,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切实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三是要强化政策协调,要持续优化医疗机构费用结构,进一步降低检验检查费用占比,为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腾笼换鸟”,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减轻患者个人负担,提升患者就医的满意度。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10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