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05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预决算管理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做好年度医保基金预决算编制工作,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2024年11月5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召开常州市医疗保险基金2024年预算调整、决算和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会议。市医保局副局长陈杰、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副处长张文燕,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待遇保障处、医药服务管理处、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相关人员,市医保中心黄峥主任、陈真副主任,市医保中心财务科、结算科、参保科相关人员,各辖市(区)医保经办机构相关业务负责人共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共四项议程,首先,市财政局社保处张文燕副处长从医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的主体责任、重要地位、管理要求、程序要求四个方面对预决算编制提出了要求,强调医保基金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以及无预算不支出的原则。其次,市医保中心分别从统计和财务角度明确了本次预决算编制工作的相关口径、填报注意事项、审核要点等,并指出预算编制以及政策出台前财务和业务部门应加强沟通协同、密切配合、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医保基金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顺利开展。局相关处室、市医保中心相关科室分别从业务角度交流预决算编制的相关情况,并充分考虑各项医保政策的出台或调整对基金收支的影响,进行数据测算,为财务部门编制预算提供支撑。会议最后,市医保局陈杰副局长提出工作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医保基金预算的重要性;二是准确把握形势,科学编制医保基金预算;三是强化预算执行,确保医保基金安全稳健运行。
本次会议是医保局成立以来首次由财务、业务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预决算编制会议。会后各地区各部门将按照预决算编制的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2024年预算调整、决算和2025年预算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