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6-01-21 来源:医保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关于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的通知》(苏医保发〔2025〕48号)文件精神,切实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能力,1月19日,市医保中心组织综合窗口及“12393”医保服务热线全体工作人员,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新政专题培训。
本次培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前期,业务科室围绕政策要点梳理形成学习资料与实操问题清单,确保培训内容精准对接经办需求。培训重点聚焦新政覆盖对象、待遇计算标准、申领材料规范和系统操作流程等关键环节,通过政策逐条解读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的方式,帮助参训人员深入理解政策内涵、掌握经办要点、提升实务操作能力。
此次培训进一步夯实了经办队伍的业务基础,为新政平稳有序落地提供了有力支撑。下一步,市医保中心将持续强化业务培训,提升经办服务能力,推动政策红利惠及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